| [现场报道] 记者会将于20分钟后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将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目前记者席已经坐满,CCTV-4将全程直播记者会。 [16: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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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庆]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解释,相信各位对此一定非常关注,可能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跟有关方面沟通,为此我们决定今天下午举行这场专题记者招待会。 下面请乔晓阳副秘书长简要地介绍一下情况。 [1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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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晓阳] 谢谢新闻办举办今天这场发布会,也谢谢诸位记者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我听说有些香港记者是专程飞过来的,你们很辛苦。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规定的解释,我们今天愿意围绕这一解释回答各位的提问。 [1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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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晓阳] 考虑到今天问题非常专业,为了不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变成一次法律讲座,我想在回答以前先把基本法的几个基本概念给各位介绍一下,以便于在下边答问当中减少口舌,浪费时间。 我主要讲六个基本概念。 [1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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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晓阳] 我主要讲六个基本概念。第一,基本法的宪制地位。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对香港而言,是一部宪制性法律。宪制地位体现在基本法规定香港回归以前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不采用特区法律,特区审理以后制定的法律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 第二个基本概念,特区的权力来源。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是联邦制,单一制国家的地方需有固有的权力,地方的权力都是来自于中央的授权,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大授权香港特区依照本法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1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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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庆] 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18: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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