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报消息 25日,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集中报道了中国足坛“反赌风暴”内幕。第二天,湖北仙桃球迷朱光兵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民事起诉书》,正式以球迷身份向中国足协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中国足协对中国足球联赛出现假球和赌球现象,以及中国足球沦为亚洲三流向全国球迷道歉。
起诉书摘录如下:
原告:朱光兵,男,1973年2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通海口镇,现住广州市花都区。
被告:中国足球协会,通讯地址:北京龙潭路丙3号
诉讼请求:
1、判令中国足协解散现任联赛委员会,并进行重组;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元精神损失费;
3、判令被告取消广州医药足球队中超资格;
4、裁决被告就足球“假球”、“赌球”向全国球迷道歉;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2006年8月19日,在中国足球协会下属竞赛委员会组织的中甲联赛中,广州医药与山西路虎精心导演了一场5:1的“假球”,欺骗了现场以及全体关注联赛的球迷。
2、中国足球的水平一步步下滑,无论男足女足,都已沦为亚洲三流水平,令球迷失望透顶。
综上所述,原告作为一个始终关注中国足球联赛的球迷,被告作为联赛的组织者,中国足球对比赛中的假球和赌球现象没有很好的管控,是一种失职和不作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请求你院为原告上述诉讼请求依法判处。
起诉人:朱光兵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天涯)
法学专家:法院很难受理此案
昨日,就朱光兵对中国足协提起诉讼的行为,记者请教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康均心,康教授明确表示:法院很难受理此案。
按照朱光兵在网上公布的诉讼书,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中国足协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体的侵权事实。”康教授解释说,“这个案子属于公益诉讼范畴,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公益诉讼的完善制度,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曾连续把铁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诸多国家部委和垄断企业以公益诉讼方式告上法庭的青年律师郝劲松,也在打算起诉中国足协。郝劲松表示:“如果只是起诉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那可以考虑告他们渎职,但这里面还牵扯到中国足协,这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这就需要在法律程序层面进一步研究。”(记者杨然)
朱光兵的“理想”与困境
“从发帖到现在,我已经收到了很多球迷给我发来的支持短信。”朱光兵说。
当记者告诉他法学教授认为此案很难被受理的消息后,朱光兵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向记者“炫耀”起了自己在网上的受欢迎度,“我看了网友们的回帖,他们也痛骂中国足协,说足协不垮,足球难兴。”
朱光兵,上世纪70年代生于湖北仙桃,任职于广州某网络公司,自称“中国网络第一狂人”。2007年,他在番禺一家公司打工时曾要求组建工会而被企业辞退。去年,他抢注“5·12”域名,开出百万拍卖价,称所得善款将用于为灾区建小学,网友炮轰其发国难财,拍卖活动也宣告流产。
今年9月,朱光兵在天涯论坛发帖称自己为了实现新闻理想,曾在两年时间内写过80多篇假新闻,其中一些还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也许是太想实现新闻理想了,我做了一些不光彩的事。”朱光兵说。
而此次状告中国足协只是朱光兵众多“不安分”举动中的一个。“即便(起诉)不成功,我也希望能起到民间的呼吁作用。”朱光兵说。事实上,他已经知道这起诉讼困难重重,“我给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打过电话了,他们不愿意受理。”朱光兵准备在广州寻求突破口,“如果我把第一被告换成广药俱乐部,或许还有转机。”
这几天,朱光兵一直在和律师商量案子,他的搭档是公司的法律顾问王勇。“我想和郝劲松合作,你知道这个人吧,他打过不少这样的案子,铁路提价案,上海钓鱼案,都是他打的。”可是,让朱光兵发愁的是,王勇并不愿意将郝劲松的电话告诉他。“他是中间人,我也没有办法。”
朱光兵不愿意让同事知道他在忙什么。“我接电话都会到办公室外面,毕竟我也算是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公司还算自由。但不能让老板知道,上班时间做私事,他会有意见。”近几年,朱光兵换了好几个工作,“出资方总是很挑剔的,他们不喜欢我热心公益事业。”朱光兵说。
朱光兵的妻子也在广州,“她在番禺区打工,我在花都,周末的时候她希望能聚一聚,但我却要忙一些公益事情。”朱光兵坦陈,家里人并不支持他的那些行为。“他们说这些事没好处。” (记者杨然)
朱光兵其人
湖北仙桃人,自称“中国网络第一狂人”,现供职于某网络公司。去年,由于抢注“5·12大地震”网络域名并叫价百万元拍卖,被网友冠以“朱抢抢”之名。北京奥运会期间,他陆续抢注了数十名奥运冠军的中英文域名。
(编辑:彭湘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