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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成为两岸贸易电子单证传输传送试点
( 2009-08-23 09:53:17) 稿件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与台湾关贸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共同拓展电子商贸服务合作备忘录》。这两家大陆和台湾国际电子商务的领头机构将通过贸易信息整合与服务协同,促进两岸企业通关便利化,以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备忘录》提出,在福建先行先试,以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作为试点,开展两岸贸易电子单证传输。

    按《备忘录》,双方将通过电子贸易平台,实现大陆和台湾之间原产地证书、发票、装箱单、提单、仓单、出口清关数据等贸易电子数据的交换,加速货物流通,促进贸易往来。

    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大三通”后,货物往返闽台港口一般仅需两三个小时,最多5个小时,但邮递通关单据则需一两天。此外,两岸通关数据要求与标准不一,单据送达后还需转换,费时费力。闽台先行先试贸易电子单证传输,统一标准,实时交换,实现无纸化,不仅能更好促进闽台贸易发展,而且能提升我省服务周边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使我省各港口成为台湾对大陆腹地的货物快速中转站和通道。

    此外,闽台两地保税港区分处两岸的境内关外,区位成本优势明显,如加上贸易通关的无纸化,能使加工产业形成接近于本地化配套的高效对接,这将促进闽台产业的对接,进一步带动我省加工产业的转型升级。 (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李丽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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