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西襄汾9月9日电(记者吕晓宇、滕军伟)记者从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9·8”溃坝事故抢险指挥部了解到,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
据了解,有关事故责任人已经被司法部门控制。襄汾县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排查安全隐患不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其中,襄汾县陶寺乡党委书记、乡长、襄汾县安监局局长、襄汾县安监局总工程师被撤职。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目前已造成34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救援还在紧张进行。(完)

山西襄汾塔山矿区泥石流事故遇难人数升至3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