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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泽集体林权改革富了农民绿了环境
( 2008-08-06 15:35:12) 稿件来源:山西晚报

    "把集体林地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一分70年","这个政策太好了,我们农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安泽县林业大户牛发山兴奋地说。

    牛发山说的"政策"是指今年7月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安泽是山西省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2%。该县绿化办主任付冀芳认为,安泽县的林业取得巨大进步,和不断改革集体林权分不开,"这次改革,就彻底到位了,林地产生的财富会遍地涌流"。

    7月下旬,记者来到安泽,对该县的集体林权改革做了一周的调查。

    林权改革走出两步

    7月21日,安泽县马壁乡东里村,村西,清冽的沁河缓缓南流。

    东里村的会计王正枝,是改革开放后涌现出的造林"省劳模"。改革开放伊始,国家除了鼓励农村搞"粮食大户",还鼓励搞"造林专业户"和"造林重点户"(两户),并提出了著名的"谁种谁有"原则。

    应该说,这是新中国集体林权改革的"第一步"。1984年,安泽县确定"两户"2293家;王正枝是其中之一。

    县林业局当时的政策是种一亩林地"连工带苗包干给8元钱",山的阳面种耐旱的刺槐,山阴种耐寒的油松,"成活率85%以上才给付钱"。

    每年种树就是春天的一个月。王正枝和父亲1984年一个月就种了715亩,"收入了5700元","1984年就靠这钱买了窑洞、娶了媳妇,花了4000多块"。王正枝承认,当时和村集体说好"种下的林地个人得九,集体得一","但我其实就是看上了那几个工钱",没有想过树长大还能卖钱。

    从1984年到1990年7年间,王正枝造林达到3700亩,但其并没有索要自己应得的90%林权,而是"全部林权给了集体"。

    东里村的林地开始大规模增长。但集体林多起来以后,王正枝等村干部的"痛苦指数"也开始增加,"丢得就没法弄"。

    山区农民盖房子,"很少有人去买木料,拿着斧头、手锯上山就能弄下";但对集体来说,却损失惨重。

    从1998年开始,安泽的部分村庄开始出现"拍卖山林",把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一些宜林的"四荒"拍卖给一些个体投资者经营,"一卖30年"。东里村的两万多亩集体山林就这样转移到了20多个"林业大户"手中,村集体5年间则收回30多万的拍卖资金。

    这是安泽集体林权改革走出的"第二步"。村干部终于把集体林难以管护的尴尬转移到了"大户"头上。"大户"自己一面就近雇用农民看林,一面跑林业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现在,安泽的64万亩集体林地,已经有38万亩转给了"大户"。

    安泽县"绿化办"主任付冀芳说,实行山林拍卖,可以调动造林"大户"的积极性,也可以改变集体林业管护不力的局面。但是,"大户"毕竟是少数,林权向少数人集中的同时,多数农民也失去了经营山林的机会。

    新矛盾随即出现:木材价格飞涨,没有承包到山林的农民很多患了"红眼病",与"大户"的矛盾不断升级,盗伐、滥伐"大户"林木的事件大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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