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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向灾区捐款可申请减免个税
( 2008-05-17 10:21:42) 稿件来源:本网

    新华社合肥5月17日电(记者马姝瑞)为鼓励企业、个人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安徽省地税局日前表示,该省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向地震灾区的捐款、捐物,一律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据了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徽省企业、单位的捐赠,在不超过其年度利润总额12%的比例内,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给予税前扣除。而个人的捐赠,在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比例内,可在计算其个税时给予税前扣除。

    安徽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个人在捐款时,应注意索取合法的捐赠票据,这样才可享受在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些企(事)业单位内部发动员工进行募捐,可以在统一移交相关慈善组织时索取捐赠票据,并将每一位员工捐赠的数额列成明细清单备查,方便财务部门在扣缴个人所得税前为员工个人按税法规定的额度进行扣除。如果个人自行向相关社会团体捐赠,可保存这些捐赠机构开出的捐赠票据,并交回单位,由单位按规定办理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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