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儿童医院和省人民医院集中收治重症病例
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拒绝接收此种病人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等不得收治此种病人
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手足口病救治方案》(简称《方案》)已制定出台。《方案》指定省儿童医院和省人民医院为省级重症患者集中收治医院;3岁以下婴幼儿如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4天以内应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留观;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拒绝接收病人。
《方案》指出,我省医疗救治机构设置为预检分诊点、留观病例收治医院、住院病例集中收治医院和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医院四个层次。全省各级各类医院要求设立预检分诊点,配备体温计、压舌板、检查床等常用设备和从事过儿科工作的医护人员,负责对接诊病人进行初步筛选和分诊。
《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就近就地开展诊疗工作。对符合留观指征和住院条件的患者,要立即转至相应医院进行治疗。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收治、截留病人。对接诊的疑似患者立即转至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拒收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