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向教学楼内投掷自制爆炸物泄私愤--太原警方侦破"4·22"高校爆炸案件
5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向省城新闻媒体通报了警方侦破"4·22"高校爆炸案件的有关情况。因对学校产生不满而向教学楼内投掷自制爆炸物的太原工业学院学生张某已于5月10日凌晨落网。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掷的自制爆炸物只损坏了一个塑料垃圾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楼道内周围物品也没有任何损坏。
4月22日8时15分,地处迎新街一带的太原工业学院东区教学楼三层楼道内发生了一起爆炸案。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省委副书记、省长孟学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申维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维护校园稳定。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案的侦破工作,指令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文保支队抽调警力限期破案。"4·22"高校爆炸案件尽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损失,但是由于此案发生在大学校园,社会影响很大,也引起了一些随意的猜测。因此,警方力求在最短时间内破案,以消除不良影响。由于案件发生地点在省城高校,警方在破案工作中希望尽一切可能避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这同时也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经过十几天来的艰苦侦查,警方已于5月10日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警方查明,来自湖北省枣阳市的学生张某在入学前通过太原工业学院的招生简章觉得该学院条件不错。但是在其以高分入学后,张某认为学院的教学、住宿条件和学生补助等都不理想,与招生简章所介绍的情况差距很大,于是产生了不满情绪。今年春节回老家期间,张某就萌生了自制爆炸物的想法。在其返校时,张某从老家带了20克烟火剂,后在学院超市买下石英表、电池、胶带纸等自制了爆炸物,并存放在其宿舍的柜子里,准备发泄私愤时使用。
作为学院学生的张某想通过学院招生办向学院领导表达诉求,要求改进。然而,学院招生办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张某于4月19日将一张纸条贴在学院西区二号办公楼西楼西侧门的玻璃上,纸条上写着"炸弹9点40爆炸,招生办电话请打开,否则后果自负"。4月21日,张某又用一元人民币的纸币包起一张纸条扔进停放在学院东区教学楼前的一辆自行车车筐内。纸条上写着 "炸弹8点20分爆炸,招生办电话联系若还不通,后果自负"。4月22日8时10分左右,张某将自制爆炸物点燃后投掷到东区教学楼三层楼道的一垃圾桶内,然后迅速赶回二层的教室上课,导致了"4·22"高校爆炸案件的发生。(李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