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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革故鼎新建法治政府 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 2008-05-11 08:36:42) 稿件来源:安徽日报

    2008年,距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已走过4年时间,依法行政早已从学术概念走向生动的基层实践,在江淮大地掀起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开门立法、监管“红头文件”、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省法制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关键,必须勇于革故鼎新,善于制度创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开门立法:最大限度体现民意

    开门立法,让立法的全过程向公众敞开,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的黄显鸿对此深有体会。在参与办理《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过程中,他和同事们去年一次次下到社区、乡镇调研,座谈会开了一场又一场,访谈过的人近千人,光笔记就记了几大本。今年年初,《条例草案》在网站和报纸上公布,一些体育社团、健身俱乐部、政协委员、居民、学生等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吸纳了100多条意见建议后,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反映出更多群众的声音。

    “就在六七年前,立法对公众而言还是很神秘的事,国家发函征求立法意见的文件,有些甚至标有‘机密’甚至‘绝密’字样,但近年来,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法律草案都向公众全面敞开,开门立法已从尝试性的公开走向了必须公开,形成工作常态,这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的罗建华说。

    在神圣的立法殿堂,响起寻常百姓的声音。去年8月29日,合肥庐阳区杏花镇桃花社区的农妇姜广元在省政府的有奖征集立法建议表彰会上领奖,她提出的在农村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意见,被立法部门吸纳。“我家老头子一开始根本不相信我能提什么建议,说你一个老太婆瞎折腾个啥。事实证实这立法是咱大家的事,每个人都应关心,明年我还要提建议!”姜广元笑着对记者说。

    开立法听证会、网站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集立法项目……近年来,安徽省政府在立法方面创下了多个全国“率先”。200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和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继续采取有奖方式向社会征集意见,透明、民主成为立法工作的显著特征。

    立法质量如何,关键看其实施后的客观效果,从2000年开始,省政府每年选择几件省政府规章实行“回头看”,测评实施效果,在全国率先形成制度化的“立法后评估”,发现并及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实现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有机统一。

    记者点评:立法撩起了神秘的面纱,与公众充分互动,方能使法成为民意的集中载体。开门立法的创举,正是解放思想的具体体现。

    自我革命:为权力套上“紧箍咒”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用法律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运行。在我省,对“红头文件”的监管,审批制度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验,无不是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为权力套上“紧箍咒”,从而把行政权力纳入法治轨道。

    “红头文件”是行政权力的主要依据,“红头文件”过多过滥甚至违法的现象,直接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今年1月1日起,合肥市对“红头文件”设置了“保质期”,5年有效期满,文件效力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前6个月,执行部门认为需要继续实施的,报请重新确定有效期。5年之内,这些“红头文件”还将每年接受一次“年审”。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又是我省的首创之举,此举让所有“红头文件”在出台之前先接受合法性审查。去年1月起,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将接受备案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一个前置审查,一个备案监督,为“红头文件”的监管建立起长效机制。去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报送的25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省直各部门报送的60件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对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异议的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一个“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让行政权力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去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再次联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其中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107项。通过清理,政府再次大幅度“消肿瘦身”。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已由试点走向普及。2007年,宣城、宿州和绩溪、定远、太和等15个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挂牌运行。今年初,六安、巢湖和界首、灵璧、肥西、岳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目前,所有17个设区的市和33个县(市)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等4市实现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机构市、县全覆盖。多头执法、乱执法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点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行政管理领域的一系列变革,无不昭示着政府向法治政府迈进、向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迈进的决心和勇气。

    依法行政:打破逐级衰减怪圈

    “依法行政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

    而一直以来,由市到县、乡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力度呈现逐级衰减的趋势。据国务院法制办中部地区调研显示:在安徽省,对本地区依法行政总体评价企业认为好的占43.7%,公民认为好的占25.8%。在对近几年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评价中,认为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占64.4%,公民占57.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占68.2%。人们在看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进步的同时,仍然感到现实与目标的巨大差距。“在相当多的基层行政机关领导思想观念上,‘用法律’的意识已经形成,但是‘信法律’的思想不浓厚,对依法行政工作还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参与调研的省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焦凤君说。

    2008年是我省重点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年份,剑锋直指基层,要让推进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强起来,让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让上面轰轰烈烈的雷声,在基层化为汹涌澎湃的春潮。

    基层依法行政的探索从未停歇。合肥市强化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层级监督,问责风暴频频刮起,仅拆除违法建设期间就有14人受到政纪处分,2006年市城管执法局7名执法队员因为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受处理,市国税局责任追究160人次,各类违法行政行为失去了存身之所。芜湖市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虚化的问题,在省内率先实行行政审批“两个集中”,一是各部门将管理职能进行有机整合,把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立行政审批科;二是审批科成建制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实现审批项目、审批人员、审批授权三个到位。

    依法行政,十年磨一剑;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乘着解放思想的东风,政府法治建设必将迎来无边的春色。

    记者点评:要改变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趋势,关键在于以刚性的制度监管到位。期待着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带来可喜的变化。(李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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