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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十年来首次下发稳定物价通知
( 2008-05-09 08:11:08) 稿件来源:辽沈晚报
    严控水 电 煤气公交调价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11项要求,以求实现辽宁CPI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稳定当前物价。

    今年一季度,辽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CPI)同比上涨7.9%,呈攀升趋势。“这份通知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下发的,目的是落实中央关于价格调控的部署,控制辽宁的CPI水平。”辽宁省物价局一位人士这样表示,这是辽宁省10年来首次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上一次下发此类通知是在1998年。

    省政府要求,辽宁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当前物价调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辽宁省将对价格调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今年价格调控目标实现情况将纳入对各市政府目标考核方案。

    辽宁控制物价的根本措施是以保证供应量稳定价格。通知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做好市场供应和商品储备,确保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同时,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的出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严格控制政府定价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及供电、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级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对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通知要求,研究建立物价上涨与适当提高对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标准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记者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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