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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今年选聘640名高校毕业生当"村官" 考研加10分
( 2008-05-09 08:10:06) 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今年,我省将有640名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合肥市30人,长丰、肥西、肥东三县各10人。今天上午,安徽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公告,就相关事宜进行发布。

    据介绍,此次选聘对象(以下简称“选聘生”)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选聘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聘生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的,享受增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束芳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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