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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起分批实行漫游费新标准 漫游费下调
( 2008-03-01 09:14:05) 稿件来源:厦门日报

    

    

    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每分钟0.6元,被叫每分钟0.4元

    

    从今日零时开始,厦门部分手机用户国内漫游资费将下调。记者昨日了解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已排定漫游费新上限标准的执行时间。其中,未选择套餐的手机用户将率先从今日起实行新上限标准。

    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漫游和漫游长途资费上限调整2月28日的最新通知,未选择套餐的手机用户仍将从3月1日起实行新上限标准,已选择套餐的用户则不迟于4月1日执行。此前,2月13日两部委曾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漫游资费执行新标准,并要求执行时间为3月1日。

    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移动:漫游不再收长途费

    记者昨日从厦门移动了解到,此次移动的漫游资费调整方案为:客户在国内漫游时,主叫国内电话通话费调整为不高于0.6元/分钟,被叫通话费调整为不高于0.4元/分钟,不再另行收取国内长途通话费。

    调整时间进度为,移动电话标准资费方案客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客户)的国内漫游通话资费自2008年3月1日起按以上调整方案执行;其他资费方案客户(即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客户)的国内漫游通话资费若高于以上标准的,自2008年4月1日起按以上调整方案执行。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通话资费已低于上述标准的,保持不变。

    提醒 国内漫游资费标准调整后,移动在国内漫游时使用IP电话卡拨打长途电话,除按上述标准支付国内漫游通话费外,还需另行支付IP电话费,因此建议用户在漫游状态下不使用IP电话业务。

  联通:漫游时打长途请直拨

    厦门联通昨日正式公布,自3月1日零时起,全市新入网用户资费套餐中国内漫游资费执行不高于文件通知要求的上限标准,即国内漫游时主叫国内电话不高于0.6元/分钟、国内漫游被叫不高于0.4元/分钟,不另收国内长途费。

    自2008年3月1日零时起,执行国家标准资费的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含按标准资费向下浮动10%的用户,包括非智能网和智能网),国内漫游资费调整为不高于文件通知要求的上限标准。

    2008年4月1日起,全市在网用户所有资费套餐中国内漫游资费高于文件通知要求的上限标准的,统一调为国内漫游时主叫国内电话不高于0.6元/分钟、国内漫游被叫不高于0.4元/分钟,不另收国内长途费。

    提醒资费调整后,联通用户国内漫游时使用IP、193等二次拨号业务拨打国内长途费用可能比直拨方式更高,建议用户国内漫游时拨打国内长途采用直拨方式,拨打国际电话可以使用IP、193业务。(记者 吴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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