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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披露重庆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内幕
( 2008-01-08 08:20:45) 稿件来源:重庆时报

    市检察院披露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受贿案内幕

    他的光辉面众所周知:作为高素质医疗人才被引进到重庆,是一家大型医院的院长;他倡导了我市首个“无障碍医院”……但他的阴暗面更令人震惊:受贿130多万元,不但私生活败坏,甚至还在日记里津津乐道……

    今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昨日,市检察院首次披露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松涛受贿案的侦破内幕。

    匿名举报信引发秘密调查

    2006年初的一天,市检察院收到一封电子邮件,署名为“正义”的举报者提到:“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刘松涛以改革之名,违规开展对外医疗合作,收取合作方支付的款项,并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取巨额贿赂。”

    刘松涛,男,四川新津人,硕士研究生。2000年底,他作为重庆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考的高层医务管理人员,担任了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三院)院长,并曾任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副会长等职。

    为了不影响三院的正常工作,市检察院决定对刘松涛展开秘密调查。

    被捕后写遗书装死抵赖

    2007年1月,原本正在参加重要会议的刘松涛突然以要到外地开会为名,向会务组请假。种种迹象表明,刘极有可能潜逃。2007年1月26日,检察机关对刘松涛立案并逮捕。

    到案后,刘松涛对犯罪事实百般抵赖。侦查员依法搜查了刘的住所,发觉他相当“好学”,家里有不少法学专家讲授反贪污、贿赂侦查技能的录像带。看来,他在受贿前是有“充分准备”的。被关在看守所里时,刘松涛时而写下遗书装死,时而又大谈要用鲜血来捍卫“改革成果”。

  被判受贿罪获刑12年

    同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刘松涛案列为全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十大挂牌督办案件。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取证,检察官收集了近千份各类证据,刘松涛终于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

    2007年10月22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刘松涛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2日,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刘松涛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31.195万元及其他收益予以追缴。

  刘松涛“捞钱术”揭秘

    刘松涛担任三院院长后,以“改革、创新”为名,对外组织了不少医疗合作项目,添置了一些先进医疗设备。然而,这些并没给三院带来实际利益,而是给刘松涛制造了不少捞钱机会。侦查人员发现,在刘松涛担任院长的5年时间里,他利用各种机会多次收受贿赂131.195万元。其捞钱手段大体有“三招”:

    第一招

    合作项目:财务做手脚后受贿

    2003年底,刘松涛与副院长黄某(另处)商量,将一合作项目交由江苏某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业务员戴某运作。2005年初,三院财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核算时,计算总支出金额为150万元。但刘松涛为使戴获得最大的利益,竟指使财务部门变更结算办法,使总支出金额变成了105万,减少的支出实际被院里买了单。事后,戴在该项目中获纯利48万元左右。2006年初,戴送给刘松涛16.5万元。

    此外,刘松涛还与黄某狼狈为奸,在对外医疗合作中共同受贿23.47万元。

    第二招

    采购设备:提高中标价索贿

    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上半年,三院欲购买多功能数字化X机系统和心血管造影X机两台大型医疗设备。重庆某医药公司经理甘某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找到刘松涛让其“关照”,承诺事成后感谢刘。

    2004年6月,甘某的医药公司“顺利”中标,中标价折合人民币890万元,而同期市场价为700万元左右。由于中标价格过高,三院内起了争议,但刘松涛一句“要相信招标公司”,使三院最终确认了中标结果,甘从中获利近200万元。2005年8月,甘送给刘松涛20万元,但刘认为太少,多次催要“好处费”。同年9月,甘又送给刘松涛30万元现金。

    第三招

    工程建设:为回扣与行贿人当场讨价还价

    2002年底,三院准备启动一项工程。当海南某医疗工程公司驻重庆办事处主任曾某将装有3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刘松涛的办公桌上时,刘拿起信封掂了掂后还给了曾,并称,“现在为这事来找我的公司很多,一般都给我三四个点子,你们公司一般给几个点子?”不久,曾某公司以高出其他公司100多万元的价格中标三院该工程,刘拿到10万元“回报”。事后,曾某向检察机关交代,从没遇到过像刘松涛那样会直接讨价还价要回扣的领导。

    2003年上半年,三院某大楼需要装修。从事个体装修工程的袁某和徐某托甘某转告刘松涛,承诺事成之后按工程款总额的5%给“好处费”。不久,袁、徐以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中标结果为第二名,但在刘松涛的“支持”下,三院以第一名中标单位违规为由,否决其中标资格,从而由袁、徐承接该工程。刘拿到30万元“好处费”。

  自诩为“有情人”

    日记记录“泡妞史”

    刘松涛在医院位高权重,加上口才一流,自然吸引了不少女性爱慕的眼光。他曾得意地自诩为“有情人”,称“她们就是喜欢我,我也没办法”。

    刘松涛有记日记的习惯,还喜欢将女人们发来的“亲密”短信抄录在日记中。“今天,我打电话给X,约好吃饭,还没到下班时间,我开车去接她。晚餐味道很好,我们慢慢享受着这人间的美味。饭后,我们去了她家……”

    “今天在办公室呆着真是无聊,我给Z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玩,我们共进晚餐之后,便……”

    侦查人员甚至还在日记中发现了他出差时嫖宿幼女的记录。就在检察机关对其依法逮捕前一小时,他还去一住宅小区找女人……

    这样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由于平日里巧言令色,迷惑了一些人。就在检察机关查处刘松涛时,还有女人替他“申冤”,并执意要嫁给他。

    案后反思》

    监督不能再缺位!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刘松涛犯案之所以如此的如鱼得水,与他在医院身居高位,无人监管有莫大联系。

    他极力推行的对外医疗合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全凭刘一句话,就可以和其它机构甚至个人合作。在三院的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中,虽然有设备采购委员会这样的机构,院领导、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参与了对采购设备的讨论与决策,但这些都形同虚设,刘通过事前给人“打招呼”等形式,使会上的“民主决策”完全是走过场。

    “监督不能再缺位!”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如何更好地制定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游戏规则”和规章制度,如何更好地对“一把手”进行制约,尤其是决策程序上的监督与约束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记者 胡晓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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