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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有纠纷总是我们吃亏多。今天你们讲的东西,我回去讲给老乡们听。”
30日上午,省市区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在五一广场举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农民工咨询。据悉,两部新法规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今年35岁的江西籍农民工张师傅在一家公司做临时工。“最近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说新法元旦就实施了,我没签合同,新法实施了对我们临时工有用吗?”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解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没有临时工了,以后公司一定要跟你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好报酬。”
在一家制鞋厂上班的湖北青年小叶说,在公司上厕所都要限制次数,是否合法?工作介绍介绍说,像交押金等不合法的条款是认定无效的。吃饭限时上厕所限次全都违法。
又讯 30日,台江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分发有关资料,宣传《劳动合同法》。
(记者 祝健 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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