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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旅游景区明码标价率公示率要达100%
( 2007-12-07 16:14:00) 稿件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2月7日电(罗迅革) 为推进“创优”工作,促进汕尾旅游市场健康发展,12月6日上午,汕尾市物价局与市旅游局联合召开价格服务进旅游景区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汕尾日报》报道,这次“价格服务进旅游景区活动”于本月起在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各旅游定点购物场所,各景区内餐饮、车辆保管、照相、导游、住宿、零售商品、娱乐服务场所展开。内容包括跟踪涉及旅游业发展的各种价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制止向旅游服务行业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要求每个旅行社和每个景区、旅游定点购物场所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物价员;督促检查各旅行社和景区、定点购物场所落实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制度,要求明码标价率和公示率要达到100%;建立健全监督服务网络,在各旅行社和景区、定点购物场所公布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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