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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订搬迁协议 穗猎德五“钉子户”吃官司
( 2007-11-28 14:08:50) 稿件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1月28日电(吴璇坚) 一个多月前房屋还排得密密麻麻,昨日,记者在猎德村发现,桥西、桥东区域的村屋已基本拆完,四处烟尘滚滚。不过,在东二区的拆迁工地中,一栋楼房矗立在拆迁工地中央,非常显眼。据了解,像这一栋房子一样,目前猎德村共计尚有四户村民未与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拆迁协议,这四户也就成了俗称的“钉子户”。据记者调查,这四户不肯签约搬迁的主要原因都是觉得条款内容订立得不够明确和清晰。现在,他们已经被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被告最初共五户),正在等待最后的判决结果。

    曾咨询甲方未得到明确回复     

    据《新快报》报道,昨日,记者采访到其中一“钉子户”李泽民,他告诉记者:“拿到协议后,有几项条款我觉得订立得不明确,而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并未作解释,所以一直不敢签协议。”

    李泽民10多年前移居新加坡,今年9月22日得知猎德村要拆迁后才回来,现在妻子和子女、孙子都在新加坡生活。他在猎德村有两栋房子,一栋是东二区最后保留的那栋,另一栋则在桥西区。

    李泽民称,他仔细阅读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感到协议的细节内容订立得并不明确,如协议第三条没有明确回迁时间和地点,更没有提到延期回迁及回迁不成的补偿问题,而且回迁房的65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并没有说明由谁负责。另外,李泽民还提出了疑问:甲方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协议上只有公章法人代表没有签名,而且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只是经济单位,万一公司破产了,乙方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

    李泽民说,他曾带着疑问到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咨询,但一直未能得到明确回复,而公司方面也无主动联络答复,所以他一直不敢签下这份“拆迁协议”。 

    村里提前断水电仍坚持不走     

    李泽民说,村内曾在8月22日通知,拆迁区居民最后搬走的期限为10月15日。不过,在10月8日,李泽民所住的西二区已被断电断水。

    “现在我西二区的房子铁门被偷走了,铝窗被撬坏了,周围都是残砖破瓦。但协议不明确,我实在不敢签。”李泽民无奈地说,他说自己并不想成为“钉子户”阻碍拆迁进度,但那两栋房子是他的重要财产,虽然看见身边很多邻居都迁走了,但自己还是要谨慎地弄清楚协议内容才敢签。

    这个月以来,李泽民早上到妹妹家吃饭,晚上到另外一个亲戚家睡觉,每天定时到工地看看屋子是否还在,“我觉得现在自己有家归不得,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李泽民看上去心情沉重。    

    公司把五“钉子户”告上法庭    

    10月30日,李泽民收到天河区法院的传票,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把像李泽民的猎德五“钉子户”(事后一户签约)告上了法庭。诉讼中,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要求未搬出的“钉子户”立刻清空房屋迁出。这期间,李泽民专门买了《物权法》、《宪法》、《土地管理法》等书籍,几户“钉子户”经常坐在一起研究。

    11月5日,李泽民等5户“钉子户”被要求出庭调解。调解中,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请了两名律师,而“钉子户”们逐个上庭辩解。调解失败后,李泽民主动询问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律师关于自己的一些疑问,但律师却没作解释并称,若坚持不签协议不迁离,就必须通过法庭解决问题。

    在11月15日下午,其中一户“钉子户”与该公司签了协议,11月16日,四“钉子户”被要求接受开庭审判。最近这段时间,“钉子户”们正在焦急地等待法庭的判决结果。“就算败诉了,我仍要继续上诉,直到该公司解释清楚协议。”李泽民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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