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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检察院十七大宣传队深入社区居民家
( 2007-11-06 09:15:55) 稿件来源:陕西日报

“宣传队”走进刑满释放人员家

    “我是一个犯过罪的人,你们今天还能来看我,不仅向我宣传了十七大的精神,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还给我带来了油和大米,真是没想到啊,太感谢组织了!”11月2日上午11时许,当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预防职务犯罪进社区”宣传队法哲等一行六人来到北方动力公司(原国营渭阳柴油机厂)谷守田家时,58岁的谷守田激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儿地向检察官们道谢。

    1993年,身为国营渭阳柴油机厂工作人员的谷守田因涉嫌贪污罪被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原宝鸡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被单位开除公职。刑满释放后,谷守田一直靠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

    今年4月,谷守田因患脑梗塞瘫痪在床,一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与其分开另过的儿子、儿媳都没有工作,而他和妻子所有的经济收入只有妻子每月700多元的退休金和他每月80元的低保,他的妻子还患有严重的糖尿病……

    “犯过罪的人同样也是人,同样需要社会的关爱。我们应该对他也宣传一下十七大的有关精神,让他鼓起战胜困难的勇气,相信我们党关注民生的方针政策。同时,我们还可以顺便问问他是否需要我们为他提供什么法律帮助……”11月2日上午9时许,当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哲带领本院“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预防职务犯罪进社区”宣传队在北方动力公司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时,听到社区领导介绍完谷守田一家的艰难处境后,法哲副检察长当即决定:下一站的宣传地点就是谷守田家。

    就这样,谷守田29平方米的小家成了检察官们宣传十七大精神和法律知识的课堂,检察官们还嘘寒问暖,并为谷守田家送去一袋大米和一桶菜油…  (本报通讯员 刘培莹 本报记者 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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