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宜都市松木坪镇泉水垱村彭传福等8位农民,从宜都市副市长卢斌手中接过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这意味着家门口的“彭家堰”和附属渠道的使用权由村集体所有,变成8户受益农户共有,时限与土地二轮延包一致,持续到2028年。
目前,宜都市有10687处小型水利设施实行了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宜都市计划继续推进这项改革,并在今年内为已经取得产权的7.5万户农民颁发《权属证书》。这份被农民简称为“水权证”的证书,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出现。
近年来,农村“责任田”与“大锅水”的矛盾日益突出。堰塘、河垱、泵站、渠道等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个个有份,管理人人无责”,处于年久失修状态,长期带病运行,极大制约了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
农民的智慧启迪了改革的思路。宜都市水利局组织下乡调研,何阳店村5位农民问:“农村的土地到了户,田种好了;山林到了户,山管好了;塘堰能不能下放到户?”在这一问题的启示下,宜都市采取了“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方案。
因为水利设施不能像山林、土地分割成小块,只能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把使用权划归受益农户,受益户则按受益面积确定各自份额,每户按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改革激发了农民对小水利的投入热情。2003年,宜都市政府曾拿钱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民整治堰塘,结果全市只整治了3口堰塘,原因是劳力难组织。2005年实行“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后,很多村反映农民的积极性来了“刹不住车”,担心政府拿不出那么多补助资金。当年,全市农民自发整治堰塘252处,渠道26公里,总投资达230多万元。(记者 甘勇 通讯员 马礼平 胡顺华 杨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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