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之水时断时续,“爱心超市”不时捉襟见肘;想要的生活用品,“爱心超市”却买不到……在三明,这些“爱心麻烦”,今后可望迎刃而解。15日,三明市区47家“爱心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从最早的社区自发兴起到市委、市政府统筹推动,从零星的几个点到覆盖市区全部社区,三明的“爱心超市”实现了升级。
2004年4月16日,梅列区列东街道圳尾社区在三明率先成立了“爱心援助中心”,接受热心人士的捐赠,再每月定期向特困居民发放生活用品。援助中心一举多得,既解决了特困居民生活需要,也为热心人献爱心提供平台,引得其他社区纷纷效仿。在梅列、三元两区,先后有11个社区成立类似机构,后来,统称为“爱心超市”。
“爱心超市”以社区内的特困居民为服务对象,每月定期给每户免费提供30元或50元不等的生活必需品。超市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经费则由区慈善总会和社区募捐而来。
72岁的王美娥阿婆,家住圳尾社区,全靠老伴的退休金和自己每个月100多元的低保金艰难度日。“老伴长年卧病在床,退休金仅够吃药。家里开销就要从低保金里抠,多亏了‘爱心超市’。”
“30元,或许只是10公斤大米、一桶食油,对普通人家也许微不足道,但对那些特困家庭,无疑是‘雪中送炭’。”三明市民政局副局长曹荣斌这样告诉记者。
“爱心超市”的出现,为许多特困家庭解了燃眉之急。但是,运行三年多来,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受益对象有限,如梅列区1440户低保户只有100多户“低保户中的低保户”获益;二是资金来源不稳定;三是货源单一,挑选余地小。一些超市甚至面临关门之虞。
如何才能持续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爱心超市”的作用?经过三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深入调研,把“爱心超市”升级为“爱心合作社”的方案浮出水面。“这绝不仅仅是几个字的变化。”三明市委文明办主任杨华泰告诉记者:“‘爱心合作社’将从两区47个社区的2825户低保户中筛选出700户特困户,每月资助50元。每年所需的42万元资金,将由市、区的慈善总会组织募捐和文明办协调社区共建经费予以保障。为了保证货源的多样性和方便资助对象购买,我们确定了10多家定点超市,遍及三明城区。”
升级后的“爱心合作社”除了原有“爱心超市”的功能外,还承担起协调相关部门的职责,目前正在争取对特困居民在水、电、煤气等方面予以优惠。(记者 谢振华 通讯员 杨连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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