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消息(记者王晶、实习生江雪晴)开学在即,湖北省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承诺:不会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今年秋季开学,全省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建立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为此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承担30.31亿元。免除全省600多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151万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校中有25万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受助面达90%,有58万学生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本报曾于8月8日、8月28日详细报道)。
省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从相关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经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今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育部门要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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