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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共同体”期待走出暴力阴影
( 2007-06-24 09:57:11) 稿件来源:燕赵晚报

    衡水患者刀砍医生差点致其死亡,是一起少见的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这一案件无疑只是极端的个例,但其背后反映出的医患关系紧张却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医生与患者,本来应该是鱼水相依的关系,不知何时,变成了对立甚至对抗的关系。

    白衣天使很受伤

    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医生对患者防范意识过强,相信许多人都有所体会。那么,如今的医患关系到底紧张到什么程度了呢?

    据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一项调查结果是,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

    衡水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医患关系很紧张,而且越来越严重。曾经有一次组织医疗系统会议,某医院一骨干医生一再表示不能前来参加,他告诉组织者:“今天有三个患者要告我,我哪还顾得上开会呀。”他说,医患关系紧张从医疗市场放开以后就开始了,公办医院由全部拨款,到部分拨款,到现在的全部自收自支,其营利性越来越凸显,与此同时,医患矛盾也越来越严重。

    在许多医生眼里,被患者告已经算是好的了。现在,越来越多的患者遇到医患纠纷不是去告状,而是选择暴力袭医的办法来解决。这些患者认为打官司太牵扯精力,而且诉讼成本太高,不如私下里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来解决,既痛快又有实效。

    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鹰说,2002年,国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私了”作为一种有效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出现在《条例》中,当初《条例》刚刚颁布时,因为举证责任倒置,“老百姓打官司的热情很高,但后来打官司的又变少了。”因为不少患者感到,他们实在打不起官司。

    在没有法律保障和行政确认的前提下,医患双方对医患纠纷的“私下解决”,容易变得更加不理性和偏执。暴力袭医,就是私下解决医患纠纷的极端手段之一,近年来,这样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医生患者之间缺乏信任

    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哪些方面不满呢?

    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位患者,他们多数认为,医院存在高收费现象,动不动做这检查、那检查,开药时专拣贵的开。对医生的意见也很大,患者认为公办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很差,不够认真,敷衍患者。民营医院的医生服务态度倒是挺好,但爱开贵药,小病大治。

    基于以上考虑,许多患者有病害怕去医院。市民张女士说:“我平常有点病都不去看,靠自己的抵抗力硬扛过去,如果实在是扛不住了,我一定要找个有熟人的医院去看,这样,人家态度会好点,而且不会给你乱开药。”

    而医生呢,对患者意见也不少。一些医务人员认为,患者就诊把钱看得比命还重,总想着少花钱看好病,对于一些治疗中出现的正常的并发症,对于一些不能治好的绝症,有的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意,不理解,有的认为自己人财两空了,就在医院大闹,有的甚至想要讹医院一把。

    在此类事件中,医生通常是受害者。但耐人寻味的是,相当一部分人的立场却站在患者的角度上,指责目前中国的医生“唯钱是从,没有爱心”。一些网友看了衡水患者刀砍医生的报道,非但不同情被害医生,反而同情砍人凶手,甚至称其为“英雄”,有的还发出“请求法院判砍人者无罪,他只是医逼民反,忍无可忍,为民除害而已”的呼喊。

    医生“过度医疗”为自保

    医患纠纷的增多,使医生们在医疗过程中,时刻不忘对自身的保护,由此又催生了“过度医疗”。

    省级医院的一位主任医生说,自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之后,根据“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在遭遇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生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为了明哲保身,逐渐减少了主观诊断,开出一大堆单子做各种仪器检查,再逐一排除病因。

    不少医生承认,这些在医学上不必要的检查,是为了预防将来发生率极低的法律纠纷,是一种自卫手段。但这也成了近年医疗费用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医学界的专家已经看到了“过度医疗”的负面作用,一位专家认为,“过度医疗”将葬送我们的卫生事业!他说:“这不是耸人听闻,不信看实践的检验。不注意这一点,总有一天,总有一些医院会出大问题。”

    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就是,医院被推向市场,导致其趋利性。

    一个简单的例子,治好一个感冒,是花钱多好,还是花钱少好?从患者角度看,当然是花钱少好,但医生却未必这样认为,因为医院的考核机制不是这样。现在,越来越多的医院把赚钱多少作为医院各科室效益好坏的考核标准,包括公立医院。

    医患关系紧张催生“过度医疗”,而这种过度医疗,又引发了更多的医患纠纷,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今,已经造成一定程度的“医者不敢行医,患者不敢就医”的情形。如今,张永果的遭遇早已传遍衡水医疗界,医生们人人自危,有的医生不敢担责任、下处方。不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现在当医生成天提心吊胆的,就怕病人闹事,我家小孩以后绝对不让他当医生!”

    理智对待医患纠纷

    当前,医患纠纷此起彼伏,日益紧张,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一个不和谐音符。

    医患冲突激化,不论对医生和患者哪一方,都是十分有害的。那么,怎么才能实现医患和谐呢?

    最需要反思的首先是医生。在医患关系这对矛盾中,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医生处于强势地位,有的患者一进医院,头脑中便有牙一咬,心一横,任人宰割的想法。卫生部部长高强曾经说过,从医患关系来讲,主导方还是医务人员。如果医生尽心竭力地为患者服务,减轻患者痛苦,使群众享受到良好的服务,绝大多数病人是抱有感激之情的。

    作为患者,不应该将医生放到自己的对立面上,医生与患者,乃是一对天然的“共同体”。患者应该相信大多数医生是真心为患者服务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也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来解决,采取过激行动,不仅危害医生,加剧医患矛盾,自身还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要根本解决这一矛盾,还需要医疗体制的深化改革,根本改变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但从我国目前的国力来看,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从目前来看,理智对待医疗纠纷,是保证医患和谐的一个现实可行的途径。衡水市卫生局一位人士说,在医院里,医生与患者之间发生纠纷属于正常现象,就医过程中遇到纠纷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患者不要用极端偏激的非法手段伤害医生。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现医院、医生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认为医疗过程中形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医院、医生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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