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地方联播首页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安徽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北京频道
上海频道
天津频道
重庆频道
安徽频道
福建频道
甘肃频道
广东频道
广西频道
贵州频道
海南频道
河北频道
河南频道
黑龙江频道
湖北频道
湖南频道
吉林频道
江苏频道
江西频道
辽宁频道
内蒙古频道
宁夏频道
青海频道
山东频道
山西频道
陕西频道
四川频道
西藏频道
新疆频道
云南频道
浙江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广东> 地方新闻
 
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粤民族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 2006-12-13 12:41:17)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

    热烈祝贺广东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隆重开幕        

    新华网广州12月13日电 (林亚茗 陈世杰) 广东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56个民族成份齐全,现有少数民族人口16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95%,其中农村少数民族人口60万人,主要分布在连南、连山和乳源3个自治县以及其他市(县、区)的7个民族乡和380多个自然村。外来少数民族人口104万人,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近年来,广东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护,他们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安居乐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领导重视 政策落实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法规在广东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一到广东上任就深入民族地区调研,并做了“认真做好民族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我省民族工作基础较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我省民族工作的任务也很重,特别是如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素质是重中之重”的重要批示。2003年9月,张德江书记亲自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省民族宗教委的工作汇报。会后,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省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05年,召开了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帮助民族地区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工业、旅游和各项社会事业,加强扶贫开发,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等,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多、力度大、成效显著。”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如是说。    

  投入6.3亿 改善交通

    广东省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僻,自然环境较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为帮助民族地区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近年来,省里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区位劣势和交通不便是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首要因素,扶持民族地区发展首先要帮助民族地区解决交通困难问题。从2000年起,3个自治县境内国道、省道的建设资金由省、市、县“三个一点”改为由省全额投资。省共投入资金6.3亿元,帮助3个自治县修建公路达730公里,目前3个自治县通车里程高达2789公里,全部实现了由县通往乡镇公路硬底化,行政村全部实现了通公路(大部分实现了硬底化)、通电、通电话、通邮。路通财通,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大大改善,正如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温兰子所说:“少数民族群众最盼的就是路啊。他们有千年古瑶寨,有深山大峡谷,有了路游客就能进去;他们有绿色食品,有了路就能送出去。”

    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资源和特色经济的优势,才能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2000年、2002年和2003年,省委、省政府共拨款2800万元帮助3个民族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使一批农业生产基地、工业企业和旅游项目等成为民族地区的发展亮点。目前,民族地区特色农业初见成效,乳源首创全国绿色食品示范县,15个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由省里大力扶持发展的小水电已成为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目前3个自治县共建有小水电站759座,总装机容量80.8万千瓦,年发电量17.8亿千瓦时,发电收入5.63亿元,占民族地区财税收入的50%以上。3个自治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近100个,资金达43亿元,落户的企业300多家,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也蓬勃发展,2000年至2005年,省投入资金2360万元,帮助民族地区搞好旅游景点建设,培训旅游人才,有效地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2005年3个自治县共接待游客近100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5亿多元。    

    对口帮扶 力促发展

    开展对口扶持和挂钩帮扶工作,是广东省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步骤。近年来,省里安排了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扶持3个自治县。同时组织省有关部门组成工作队常驻3个自治县进行对口扶持。佛山、东莞等市和佛山市顺德区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对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如顺德区近9年投入1.4亿元对口扶持连南瑶族自治县。省里还安排了3位省领导分别挂钩定点负责3个民族自治县的扶贫工作,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省民族宗教委也积极引介海内外宗教界支持我省民族地区的发展。仅2000年以来引进的各项捐资就达2000多万元;还争取了朝鲜族企业家李成日先生于2001年开始设立“梦都美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每年出资15万元帮助我省少数民族大学生完成学业;连续三年在清远市第一中学等学校举办“广东省少数民族学生升大补习班”,参加补习的160名少数民族学生全部考上大学;今年省民族宗教委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推荐了18个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的贷款项目,民族地区将能获得逾7亿元信贷资金。    

    基础教育实行“六优”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根本在于加快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十五”以来,省共拨出专款3.1亿元,帮助3个自治县新建、扩建学校和改造学校生活设施,2003年,省里帮助3个自治县全部免去历年教育欠债,这几年又拨出6000万元帮助3个自治县建设独立高中。去年省里率先在包括3个自治县在内的16个扶贫开发县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目前,3个自治县近90%的学生可享受免除杂费义务教育,近50%的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3个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和小学生升学率均超全省平均水平。3个自治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开设了计算机课,计算机开课学生覆盖率超过粤东、粤西和粤北山区平均水平。在高考招生录取中,对报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和民族院校的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划线,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日前在乳源瑶族自治县召开的全国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高度赞扬了广东省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地位优先、政策优惠、措施优化、机制优选、教师优待、服务优质”的“六优”做法以及重视民族教育的意识、对少数民族的真情实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社会经济加快发展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广东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连南、连山、乳源3个自治县GDP从2000年的16.9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1.26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6.9%,地方财政收入从2000年837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8537亿元,年均增长11.7%,经济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乳源瑶族自治县2005年的综合经济指标从2003年全国120个自治县的第36位上升到第18位,连南瑶族自治县2005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幅度从原来全省68个山区县末后几位上升到第36位。2006年,3个自治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预计达38亿元,比上年预计增长20%多;地方财政收入预计达2.5亿元左右,比上年预计增长30%多。     

    链接

    支持西部共同发展

    广东10年累计捐赠24亿    

    近年来,广东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把对口帮扶广西、西藏、新疆、贵州等西部民族地区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扶持,有力地推动了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自1996年以来,全省累计无偿拨款和捐赠西部民族地区近24亿元,兴建项目1800多个;先后接受安排300名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到我省经济发达地区学习锻炼,还派出70多批400多名专家、学者到西藏林芝地区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广东还有一大批企业家到少数民族地区投资、办企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积极组织社会力量支援新疆等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东莞、江门等8个城市12所学校还承接了难度较大的内地“新疆高中班”、“西藏班”办班任务,办学成效显著,至2005年,已毕业新疆班学生400人,毕业西藏班学生1071人,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在广东对口援助地区中,西藏林芝地区的GDP连续7年年增长15%以上,贵州毕节市近两年的GDP年均增长10%以上,新疆哈密地区的GDP连续5年保持在8%以上增速。

  相关报道

    104万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入粤

    各族同胞和睦相处  

    广东是吸纳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随着广东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日趋繁荣,到广东就业的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达104万人。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认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数来自贫困边远地区,他们流动到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工作,本身就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发展。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温兰子也说:“外来少数民族为广东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没有各少数民族兄弟的帮助,就没有广东今天的巨大成就。我们应该为他们创造一个适宜创业发展、适宜生活居住的环境。”当然,大量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广东的一些城市,由于一下子难以适应城市生活,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和矛盾。近年来,广东省根据国家民委制定、经国务院同意颁发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了《关于做好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了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民族团结和谐,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宗教生活、清真饮食、殡葬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和当地群众融洽相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完)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