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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
经中共中央批准,刘光磊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朱明国同志不再担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刘光磊同志简历
刘光磊,重庆市委常委。
生于1954年11月,原籍山东单县,生于贵州毕节。中央党校毕业。经济师。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35212部队战士、班长,贵州省毕节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人、组织科干事、政治处副主任,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工作员、副主任科员、秘书科副科长。
1988年10月后,历任毕业地区林果药茶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威宁县委副书记、书记,地区农经委主任、扶贫办主任。
1995年11月后,历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副书记,黔东南州委副书记、书记。
2004年12月后,历任中共贵州省常委,贵州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十六大代表。
2006年11月后,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
朱明国同志简历

朱明国,男,黎族
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副总警监,高级政工师,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员,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8月至1984年7月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年7月任保亭县委常委;
1984年9月任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
1988年7月后任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企事业工委副书记,文昌县委书记、县长(1995年2月明确为正厅级);
1995年11月任海南省文昌市(县级)市委书记、市长;
1998年2月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01年6月后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十五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