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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9月13日电(记者吕晓宇)12日,山西省工商局宣布,今后山西省将根据有关法规,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标准对企业进行“惩恶扬善”。
山西省工商局局长王虎胜说,山西省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将上网公布。今后山西省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或有多项业绩信息记录的企业给予鼓励,如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减少检验审验程序或予以免检免审,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等。
王虎胜说,如果企业存在没有按时照章纳税、不能对银行还本付息等不良信用信息,对警示信息期限内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如不得授予企业及其法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称号,不予出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需的合法经营证明,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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