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8月29日消息: 本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进行一个月的公示: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昨天,来自市民信箱网上调查平台对7000多位市民的抽样调查显示,半数赞同国家版权局这一举措,但也有七成市民反感卡拉OK厅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收费标准,假如本市卡拉OK厅因此提价转嫁成本,初步测算,每个包房的飙歌者每小时要多付1.4元。对于这个涨价幅度,5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可以接受”。但也有44%的市民认为“可以接受”或“无所谓”。
光顾卡拉OK厅,已经是市民较为普遍的日常娱乐活动。调查发现,有11%的受调查市民经常去卡拉OK店消费,偶尔去消费的市民占到64%。
一旦本市卡拉OK厅提价,有53%的受调查市民表示会因此减少消费次数。有10%的市民甚至明确表示,今后“再也不 去卡拉OK店”消费。而在此之前,几乎不去和从未去卡拉OK厅“飙歌”的市民,就已经占到了25%。
作者:胥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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